•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783个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7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11-17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28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10-28
  • 刘文在讲话中强调,一要锚定“进度靶心”,打好支付攻坚提速战。要把支付进度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对照通报的进度滞后单位,严格落实支付任务要求,倒排项目建设期,打通“项目验收—金拨”堵点,确保本月底前中央衔接支付进度不低于85%,省级衔接支付进度不低于80%。二要紧扣“突击战”整治重点,织...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10-15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1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9-11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1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9-11
  • 截至目前,我单位已多次会同区民政局劳动监察大队分批进行了该项目农民工资的兑。现在准备支付该项目合同内最后一批程款,本公告发布十五天内,如有被拖欠农民工资情况者,到区民政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并迅速与我单位联系,以便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0室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4-27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4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3-04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5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12-25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8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5-08
  •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特此公告。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17日...
    大通湖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