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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1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张*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时30...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10月12日上午09时30...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4号)、《不起诉决定书》(益桃检刑不诉〔2023〕208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4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卜*华非法捕捞水产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3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李世才非法捕捞水产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3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张佑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当事人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桃江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查处,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桃江县森林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桃森公(刑)移字[2022]0007号)》,交由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6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9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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