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7248个
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3)低保存折(需将银行记录更新到当前日期)或低收入认定证明;(4)住房情况证明;(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它关系证明材料;(6)受理部门认为必需的其它资料。以上申请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合同提交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其它均需提供原件。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16
社会保险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2
社会保险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17
督查组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小宾馆微信群,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信息、要求和政策;二是建立台账,每个酒店宾馆分发一个“县文旅广体局疫情防控巡查文件夹”、一份巡查登记表、一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表及社区联系电话表,督促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2
社会保险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6
社会保险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社会保险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6
财政部4月2日发布“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湖南位居榜单第3位,这也是湖南连续4年进入全国前四位。2015年,财政部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此次为第7次。本次检查结果显示,2022年度应公开预决算的地方各级政府均已全部公开;应公开预算和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分别为25.46...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29
保障性住房
第十六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正在实施保障的对象和轮候对象应每年进行资格复核,对因个人和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及时进行清退或取消轮候资格,并书面告知。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0
保障性住房
第十六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正在实施保障的对象和轮候对象应每年进行资格复核,对因个人和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及时进行清退或取消轮候资格,并书面告知。
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20
-
桃江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
桃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