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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上门督查,重点督查酒店宾馆场所码检测、“三码”联验、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记录、县外人员信息登记、核酸情况、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红黄码人员报备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经过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断上门督查与指导,县城宾馆酒店的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2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1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张*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时30...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证据材料三、《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来源、事实和动机。证据材料四、《现场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全过程记录。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2024年10月12日上午09时30...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证明当事人身份、违法事实等。上述证据经执法人员核对,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本机关予以采纳。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之规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应当按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应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从轻从重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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