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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小宾馆微信群,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信息、要求和政策;二是建立台账,每个酒店宾馆分发一个“县文旅广体局疫情防控巡查文件夹”、一份巡查登记表、一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表及社区联系电话表,督促其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2
处罚/强制
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来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也没有要求听证。逾期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本机关视当事人已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处罚/强制
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4年9月18日11时许,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獭溪河花苞洲桥段查获当事人使用手抛网进行非法捕捞。现场查获:手抛网一副,鱼获物0.09公斤。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证据先行登记保...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处罚/强制
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10月3日14时45分至15时25分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人承认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处罚/强制
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区,2024年9月23日17时43分至18时30分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经过,当事人承认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4号)、《不起诉决定书》(益桃检刑不诉〔2023〕208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4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卜*华非法捕捞水产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1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3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李世才非法捕捞水产品...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无渔获物。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书证: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3号)等复印件各1份。书证:桃江县公安局刑事案卷《张佑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4
处罚/强制
当事人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桃江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查处,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桃江县森林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桃森公(刑)移字[2022]0007号)》,交由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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