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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3
部门动态
6月3日上午,县收藏协会组织会员开展献爱心帮扶边远山区教育事业助学活动,将协会库存的95张旧课桌和91张旧椅子无偿捐赠给鲊埠回族乡瓦渣湾小学。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05
部门动态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汤湘贤在回访办事群众桃江县政务中心机关不仅需承担全县“放管服”改革重任,同时还要负责34个窗口单位270余名工作人员的管理,但机关干部仅9名。他们却提出了“每名机关干部都是一面旗帜”的口号,人均独立承担3项以上具体工作,既抓管理、又学业务。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一边落...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17
桃江要闻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6
桃江要闻
立杆间距一米二,横杆间距一米五,施工完毕慎拆除,顺序一定别马虎。竹架绑扎应注意,材料选用有要求,竹篾镀锌钢丝扎,尼龙塑料不牢固。施工运料脚手架,设置马道保上下,集中堆载应禁止,避免工程出事故。07施工安全恶劣天气不施工,大风暴雨要停工。正确佩戴安全帽,须要系紧下颚带。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02
处罚/强制
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桃江县公安局进行了立案查处,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2024年4月,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益桃检意〔2024〕11号),交由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犯...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数量信息。证据材料二、《证据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6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数量信息。证据材料二、《证据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处罚/强制
经查:当事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一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材料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证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涉案所用作案工具及捕捞的渔获物数量信息。证据材料二、《证据复制(提取)单...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7
处罚/强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
桃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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