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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 公示公告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宾馆不能出示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_现场笔1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8
  • 公示公告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酒店不能出示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_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x主题酒店不能出示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客栈不能提供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1份;2、该单位负责谭xx《问笔》1份;3、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该单位负责谭xx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03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7
  • 南县正大法律服务所邓志祥主任联系电话:13054107318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3
  • 防汛责任迅速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立即组建防汛组织机构,按预案上足干部和劳动力,确保度汛安全。二、夯实基础工作。搭建防守棚,落实“五子一线灯”,全面展巡值守,加强技术巡。进一步清除堤坡堤脚上的杂草树木、蔬菜瓜果等藤蔓和杆作物,以便险找险。进一步清除防汛路障碍和整修防汛通道,确保防汛...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01
  • 市民曹女士是附近的上班族,自今年7月这处充电启用后,这里就成了她的固定充电。在给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只需将充电线连接到车身充电口,微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码,按照指示操作,充电桩就始工作了。曹女士告诉者,现在园区充电桩数量增多了,充桩一个多小时就能充到满电状态,出行再也不需要担心充电问题。为满...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