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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 公示公告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民币500元整。的政处罚。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南县支账号:582057358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8
  • 凡在我镇机关单位工作、学习的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镇党政综合办为镇机关的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干部职工都应当尊重环境...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09
  • 公示公告
    南县南洲xx酒店,地址: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xxx号6、7楼,负责:吴xx,男,26岁,汉族,联系电话:1897370xxxx,址: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xxx号6、7楼。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酒店不能示公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_现场笔...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民币3000元整。的政处罚。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南县支账号:582057358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 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客栈不能提供公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1份;2、该单位负责谭xx《问笔》1份;3、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该单位负责谭xx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03
  • 南县正大法律服务所邓志祥主任联系电话:13054107318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3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3
  • 4月12日,南洲镇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恢复正常经营。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恢复正常经营当天上午9时,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实施合围封闭式管理,仅放1个入口,严格落实员进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前买菜的市民按“1米线”距离排队进入市场。市场内,蔬菜、水果、豆制品、熟食、...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