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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中央政府层面统筹总体方案和制度安排,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和监督考核。省级政府负总责,全面做好地方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1
二、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全国户籍居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异地申请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户籍类证明,受理地(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6
社会保险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社会保险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二、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全国户籍居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异地申请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户籍类证明,受理地(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6
户籍管理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4
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长沙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不再标注户口性质《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具体政策措施。一,创新人口管理从201...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8
户籍管理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4
户籍管理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4
户籍管理
3、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4、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5、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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