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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南县支行账号:582057358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8
公示公告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南县支行账号:58205735x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1
公示公告
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南县支行账号:582057358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
本机关依法查明南县南洲xx客栈不能提供公共场所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该单位负责人谭xx《询问笔录》1份;3、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该单位负责人谭xx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03
南教督办通〔2019〕5号关于聘任伍克兵等30位同志为督学责任区兼职督学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教育集团)、机关各股室、局直各二级机构、各督学责任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督学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督导事业的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南县督学聘任和挂牌督导办法》,...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部门动态
4月12日,南洲镇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恢复正常经营。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恢复正常经营当天上午9时,兴盛大酒店菜市场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实施合围封闭式管理,仅开放1个出入口,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查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前来买菜的市民按“1米线”距离排队进入市场。市场内,蔬菜、水果、豆制品、熟食、...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2
孔令强在火箭酒店、瑞丰宾馆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时,他要求各宾馆、酒店要切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宾馆酒店要积极配合全县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入住及就餐人员体温测量和实名登记等工作,切实加强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真正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全县宾...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9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7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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