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4945个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2
  • 即日起,湖南省户籍或持湖南省居住证的人员因际工作、生活等需要,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详细操作步骤如下:“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步骤一、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二、进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三、找到【热点应用】栏,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四...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1
  • 即日起,湖南省户籍或持湖南省居住证的人员因际工作、生活等需要,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详细操作步骤如下:“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步骤一、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二、进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三、找到【热点应用】栏,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四...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1
  • 即日起,湖南省户籍或持湖南省居住证的人员因际工作、生活等需要,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详细操作步骤如下:“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步骤一、微信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二、进入“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三、找到【热点应用】栏,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四...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9
  • 公示公告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宾馆不能出示公共场所空气、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_现场笔1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8
  • 南县正大法律服务所邓志祥主任联系电话:13054107318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3
  •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7
  • 公示公告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酒店不能出示公共场所空气、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_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第...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3
  • 本机关依法明南县南洲xxx主题酒店不能出示公共场所空气、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检测报告。以上事现场笔2份、问笔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施细则...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