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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五、审查范围:凡拟公开的信息都必须报经本单位、本部门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同意后方可公开。六、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保密安全隐患或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造成泄密案件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22
政策文件
(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第七条对我局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由信息产生的股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二)由信息产生股室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三)机关负...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6
信息公开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保密教育,县保密工作部门适时组织培训,保密审查责任人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负责此项工作。第六条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由国家保密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第七条各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21
政务要闻
近年来,县人社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保体系、落实人事人才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座谈会现场钟剑波讲话钟剑波对人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真抓实干,突出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农村贫困劳动力等...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9
政策文件
第五条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不得涉及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信息:(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07
视频新闻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3
政策法规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0
政策文件
⑷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⑸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⑹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⑺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⑻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4
乡镇动态
今天(2月5日)上午,汤站长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联动社区资源,为服务对象送去消毒、防护、生活用品等物资,用心用情传递爱和温暖,使服务对象感动不已,让群众认识到这就是“最美社工”!这只是社工汤光辉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一个服务缩影!至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他始终冲在最前面,毫不畏惧,勇敢担当作为,积极劝阻...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5
部门动态
为了保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困境儿童生命安全,南县社工事务所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力量,联动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全县孤儿等困境儿童进行线上问候排查,重点关注因疫情导致困境儿童无人监护的特殊个案,确保“发现一人,安置一人”,及时提供特殊困境儿童个案危机干预服务。同时开通了疫情防控心理...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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