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8399个
服务 [查看更多]
公共法律服务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4
政策文件
二、处以罚款1万元。三、没收非法所得黄砂100吨折合人民币9000.00元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9
政策文件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03
政策文件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03
政策文件
二、处以罚款1万元。三、没收非法所得(黄砂200吨)折合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8
政策文件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8
政策文件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县人民政府或者益阳市水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08
生态环境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19
公共法律服务
南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28
政策文件
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6
-
南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
南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