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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7-5224513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7-5224513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7-5224513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县交通运输局
- 咨询方式 0737-5224513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
- 实施机关 南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7-5248334
- 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胡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
- 实施机关 南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7-5248334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胡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补登
- 实施机关 南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7-5248334
-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胡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27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未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设置淋浴间、更衣室或者未设置清洗、存放和处理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未安排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的处罚
- 实施机关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