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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质安监总站:为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
发布时间:2021-03-19
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72号)、《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27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官黎坪社区居委会办...
发布时间:2015-04-10
二、征收主体永定大道以南,区治大院东侧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主体。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部门。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地产管理处)为该项目的征收实施机构。三、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发布时间:2020-01-09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好的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火车站广场周边棚...
发布时间:2015-05-13
为规范我区通村班线车经营和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特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会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星期一)在交通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二、听证事项、内容永定区交通局就《永定区通村客运班线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5-08
2016年8月该项目重新启动,因涉及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现决定对《且住岗三路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下调整:1、该项目适用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由《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张家界市市城区国...
发布时间:2016-12-02
对于要求提高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的问题。根据《张家界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试行)》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需要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按合法建筑面积住宅5元/平方米、非住宅7元/平方补偿。
发布时间:2015-04-03
政府投资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城市公共安全设施;(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及新农村建设项目;(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四)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城建、环保等基础...
发布时间:2015-02-26
市工商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张家界市2016年度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该项目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的规定,属于公益事业项目。二、市...
发布时间: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