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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张投中心〔2018〕4号张家界市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实施办法(试行)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投资环境,避免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多头踏勘、重复踏勘、违规踏勘等行为给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造成的负担,提高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2-25
关于市级社会投资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回购的公示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6-20
工作动态
社会投资主体应根据项目立项批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项目设计与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文件和建设任务书自行组织施工,自行承担拆迁、青苗补偿、相关税费缴纳等工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该《通知》明确,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由市级国土资源...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7-18
工作动态
社会投资主体应根据项目立项批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项目设计与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文件和建设任务书自行组织施工,自行承担拆迁、青苗补偿、相关税费缴纳等工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该《通知》明确,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由市级国土资源...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7-18
4月1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了耕地占补平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19个市级社会投资补充耕地项目的耕地指标回购工作,会议议定19个项目耕地指标的回购价格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支付对象入库指标回购总额支付投资人回购金额旱地水田旱改水1永定区沅古坪镇红土坪村旱改水项目张家界市福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9.247...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四、部门参与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与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过程。五、指标回购项目完工后,依据预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国土资源局以实际成本+合理利润回购补充耕地指标。六、其他接受报名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选址踏勘。社会投资主体必须在项目立项后...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4-20
四、项目选址、立项、验收等过程必须要求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与。五、指标回购。项目完工后,依据预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国土资源局以实际成本+合理利润回购补充耕地指标。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六、其他。接受报名后,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选址踏勘。社...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12-16
张投中心〔2018〕5号张家界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划设计环节审批实施办法一、为切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12-25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新增耕地亩均投资预算标准不得突破同期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40%(含资源补偿费)。(二)项目立项会审。市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立项资料汇总后分批次报请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立项会审。项目立项会审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立项批复,立项总规模控制在年度计划的120%之内。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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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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