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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9
  •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成林作了“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谱写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主题报告,全面总结了2020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了2021年重点作。会议指,2021年要着力抓好五方面的业务作。一是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保各项政策支撑就业。二是健全多层次会保...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1
  • 刘德平指,面向新时代,供销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活现有政策环,集中优势资源,全身心发展供销事业,卓有成效地开展为农服务。目前安乡走市场经济之路,按合作制则发展乡村供销有重要意义和明显优势,值得肯定。要在支持扶持搞活上作文章,力争所有乡村供销活起来、强起来、蓬勃发展起来,把供销...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0
  •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生态环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械环监管作的通知》(湘环办〔2020〕17)文件精神,县民政府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械区域。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29
  •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9
  • 6月18日,副县长姜建渠主持召开安乡县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作部署会,县领导刘玉龙参加。会议现场据了解,此次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含磷洗涤品是指各类含磷洗衣粉、含磷液体洗涤剂、含磷皂粉、含磷洗衣膏、含磷洗衣液、含磷餐洗涤剂、含磷业洗涤剂以及其它有磷排放的洗涤辅料产品。按规定,今后推广使用的...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8
  • 县商务局负责禁止大型商超销售含磷洗涤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八、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局安乡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处。此前,各销售、使用洗涤品的单位和体经营者,应当自行妥善处理存的含磷洗涤品。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安乡县民政府2021年6月2...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3
  • 第二条禁止使用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经营洗涤品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含磷洗涤品,改售无磷洗涤品;厂、洗衣店(房)、医院、酒店、宾馆、招待所、美发美容业等生产和经营性单位、体经营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品,改无磷洗涤品。第三条明确产品应该备的条件。全县市场销售的无磷洗涤品,应当在产品包装...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24
  • axdr-2023-24001为减少磷排放,防治水体富营养化,保护和改善水环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环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本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品,推广使用无磷及替代洗涤品,现将有关情况通...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7
  • axdr-2023-24001为减少磷排放,防治水体富营养化,保护和改善水环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环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本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品,推广使用无磷及替代洗涤品,现将有关情况通...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