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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30
专题服务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0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06
部门动态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成林作了“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谱写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主题报告,全面总结了2020年人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业务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用好社保各项政策支撑就业。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01
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缴费参保人可按中断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的缴费档次补缴保费。愿提高年度缴费标准的,可补缴,但同一年度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2)参保人员核定待遇后,不允许补缴。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3
政务要闻
6月29日,“北有安乡”手机客户端上线仪式举行。县委书记张阳,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德,县领导吴兴国、李长春、李碧波共同启动水晶球,正式开启我县媒体融合多元化发展新征程。“北有安乡”手机客户端拥有安乡县媒体信息平台、智慧党建、廉洁安乡、智慧城市应用和活动直播等多个版块。全县干部群众能在手机客户端上浏览新...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30
政务要闻
8月18日,县委副书记刘德平来到县供销社,调研指导供销社工作。近几年,县供销社从事土地托管流转发展订单农业,实施为农务农姓农举措,启动乡镇供销社、村级供销社恢复重建工程,为安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做出了贡献。今年,县供销社以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增产效果好的新品洋丰品胜肥料为突破口,全县各乡...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0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单个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并联办理事项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06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通过互联网渠道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劳保站或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安乡县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07
温馨提示:若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工作人员处理。2.核查企业信息真实性选择“工商登记查询”服务,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包括企业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安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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