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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要闻
9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魏淑萍到市人社局调研指导全市人社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晓明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会议首先听取了市人社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分别发言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凌晓明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社工作、如何解决人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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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7
工作动态
4月15日上午,临湘市委副书记冯为深入市供销合作联社及下属企业农资公司仓库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农资储备供应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并针对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把脉问诊、提出要求。在市农资公司仓储中心,冯为副书记详细询问化肥、种子等农资的淡储规模、调运机制及今年的价格走势,重点了解供销社在本地农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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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5
通知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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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公示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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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政策法规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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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政策文件
湖南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节能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3号)、《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2号)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5〕88号)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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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30
央网推荐
责任编辑: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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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5
临湘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7-18
临湘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10-1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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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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