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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要闻
魏淑萍对市人社部门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人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讲稳定的立场,推进人社工作,加快改革步伐:一要加大基金征收力度,加强常规的稽查、核查工作;二要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保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三要主动担当履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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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7
要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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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9
工作动态
冯为指出,供销联社全力克服整体包袱重、遗留问题多、资产资源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困难,负重奋进、深化改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大局的稳定,对供销社在稳定农资市场、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冯为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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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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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6
通知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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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公示公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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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政策法规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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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4
政策文件
(五)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六)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七)未及时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八)接受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时,提供的生产用能现场与实际不符或备查资料缺失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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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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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5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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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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