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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2
  •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4
  • 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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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
  • 户籍管理
        儿童福利构养育的无户口员申报户口补登的,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办理落户意见函、儿童福利构提供的包括补登户口公民姓名等户口登记事项、寻亲公告、已报请公安关采集dna数据录入打拐系统的凭证材料等在内的材料。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9
  • 户籍管理
    (2)公安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与被收养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是通过正常的合法续办理的收养,就可以非常顺利地给被收养,所以,如果大家有想要收养小孩的,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办理。法律依:《收养法》第四...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
  • 户籍管理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
  • 户籍管理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5
  • 户籍管理
    扩展资料《中华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月以内,由主、亲属、抚养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关注销户口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2
  • 户籍管理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未成年落户必须提供:(1)出生医学证明。(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原因的证明。(4)结婚证。(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2
  • 武冈市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