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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新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3-06
- 文号:新政办发〔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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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2021-05-10
- 文号:新政发〔2021〕2号
服务 [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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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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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7
社会保险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11
视频会后,我县召开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暨社保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推进会,谢小军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上级领导的要求,保证社保卡的核查整理到位;二是工作上抓好落实,不要心存侥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事求是,不能虚报漏报拖延,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新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19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17
社会保险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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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符合有关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新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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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宏说。所谓“一老一新”,“老”是人口老龄化。对职工养老保险来说,老龄化使参保缴费人数少、退休人数多,制度抚养比逐步走低,待遇刚性增长成为制约制度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新”是新业态。
新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0
新宁县基层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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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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