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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初评
- 实施机关 新宁县林业局
- 咨询方式 0739-4831039
-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金石镇解放路189号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灭失资金返还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0739-482252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坤一路与棉塘路交汇处市民中心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新宁县房产局0739-4821531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9栋新宁县房产局物管办(3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更名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0739-4822528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坤一路与棉塘路交汇处市民中心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0739-4822528
-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金石镇春风路县住建局住保办203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7:00
存量商品房买卖资金监管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新宁县房产局0739-4821531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9栋新宁县房产局法制股(5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新宁县房产局0739-4821531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9栋新宁县房产局物管办(3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新宁县房产局0739-4821531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9栋新宁县房产局物管办(3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
- 实施机关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咨询方式 新宁县房产局0739-4821531
-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2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春风路39栋新宁县房产局物管办(3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