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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农发〔2022〕10号2022年度南岳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方案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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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2016-10-17
工作进展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南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29
工作信息
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技术服务、效益吸引等措施,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草”等生态养殖循环经济模式,实现经济、环保、效益“三赢”。全年共建沼气池2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4台,新安装路灯4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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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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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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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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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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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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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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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政策解读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会议决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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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9
政策解读
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会议决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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