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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 目前长沙市市本级参保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未要求先行停保,企业事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保。一般情况下,职工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养老保险关系自动终止。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 各用单位和职工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可向市社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0731-84907900附件:长沙市市本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公示(2026年第七批次)                                                    2026年8月3日...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 各用单位和职工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可向市社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0731-84907900附件:长沙市市本级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公示(2026年第七批次)   2026年8月3日...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 根据湖南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社工字〔2010〕7号)规定:“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续,其达到退休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发放基本养老金。”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