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3910个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答:可以申请待遇,在长沙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9号窗口提交申请料。《湖南省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解散、撤销、破产、终止的,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用人单位依法向伤职或其近亲属一次性支付应当由单位承担的待遇费用,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后,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应当...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如该项目存在未结清农民工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长沙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57号劳动社会保障大厦4楼415办公室),投诉电话:0731-84428020、82285602公示期满,如无拖欠农民工资投诉,我局将按照《湖南省实施<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 根据《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与《湖南省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人工资是指伤职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在事故发生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事故发生单位实际缴费金额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伤职参保当月发生伤事故的,本人工资按当月缴费...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