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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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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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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替代支付工资。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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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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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9
统计数据
缴费标准:180元/人·年。缴费方式:1.社区(村)医保自助缴费终端(pos机)刷卡缴费;2.“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缴费;3.长沙人社支付宝生活号缴费;4.长沙社保服务网(http://www.cs12333.com)网上缴费;5.长沙银行e钱庄(app)缴费。
长沙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22
行政法规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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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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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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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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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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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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