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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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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7
根据宁乡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局2024年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8人;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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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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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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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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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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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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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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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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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9
8月11日,在宁乡市民政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宁乡市社会工作服务站指导平台(以下简称宁乡市社工总站)接待了由双峰县民政局慈社股股长贺赚元与双峰县益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理事长尹立群带队的参访团,一行共10人。宁乡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李海强、金洲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伍强、宁乡市社工总站、承接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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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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