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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利害关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利害关系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听证申请的,本机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行政许可决定。依组织听证所需时间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电话:0731-8898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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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市局相负责介绍,实现职称数据网络查询功能,是部门深入推进“互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职称信息发布、更好地服务于会和专业技术员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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