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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731-8898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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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7
通知公告
据宁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现职称数据网络查询功能,是人社部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职称信息发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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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0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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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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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7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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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4
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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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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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4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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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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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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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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