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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4.“物联网咨询室”等账号散布企业商业秘密,传播虚假不实信息。微信公众账号“物联网咨询室”“物联网咨询室号外”为博取流量,长期发布某高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并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5.“兴德旺业”等账号冒用企业、企业家身份,开展市场营销。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04
工作动态
四、不当营销牟利。网络账号“a-后勤仓库正品协调”“迷彩仓”“贩卖人间快乐”等,借退役军人身份,违规售卖军服及其仿制品,或发布提供各类定制服务的营销信息。网络账号“红旗白鸽”等,以提供“转业安置咨询”等为噱头,歪曲解读涉军政策,违规提供收费咨询服务。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25
通知公告
届时本公众号的业务、功能将转移至新公众号这里是宁乡。迁移详情如下:旧账号名称:玉潭街道旧账号主体:宁乡县玉潭街道办事处新账号名称:这里是宁乡新账号主体:中国共产党宁乡市委员会宣传部温馨提示:为保障您未来服务不受影响,我们将在1天后为您自动关注这里是宁乡。若您不同意,可在1天内取消关注本公众号。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31
通知公告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31
工作动态
网络账号“久久(已退役)”、“小文子退伍女兵”等,借退役军人身份吸粉引流,违规着军服拍摄短视频、进行网络直播,诱导网民充值打赏。二、兜售涉密敏感资料。网络账号“小川素材店”、“强荷好物”等,售卖军事行动相关视频素材和限军队内部发行书籍,借涉密敏感军事资料违规牟利。三、歪曲解读政策规定。网络账号“未来...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0-22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如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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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如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乡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0
统一出栏标准,体重不超过180斤;统一价格销售,确保肉质细嫩不肥腻。为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否真土猪”问题,流沙河镇还联合“流小花”品牌为两万头原生态养殖花猪佩戴电子耳标。消费者在购买时扫码即可查看养殖单位、花猪父系母系、防疫情况、病史记录、饲养食物和出栏时间等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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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根据《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长农发〔2025〕3号)中《2025年长沙市有效衔接工作与线上消费帮扶互促共进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我局初步审定,现将宁乡市申报2025年长沙市有效衔接工作与线上消费帮扶互促共进“电商企业”“网红账号”项目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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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4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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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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