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565个
工作动态
5月19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工会联合会开展“文明健康知识环保”健康环保知识培训,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培训现场。刘果林摄本次活动邀请湖南明康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专业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围绕应急急救措施普及、文明健康环保知识普及...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22
政策文件
第二章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第七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01
其他公告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5
政务要闻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3-24
2021年10月-2022年4月基本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公示,详见附件。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6月6日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06
通知公告
湖南博思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星沙医院的委托,对购买医疗责任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情况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医疗责任险预算金额:359500.00元委托代理编号:bszxzc-2026-021投标截止日期:2026年2月9日09:30开标日期:2026年2月9日0...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2-12
二是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得购买。(二...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4
二是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得购买。(二...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医疗责任险2、采购代理编号:bszxzc-2026-0213、采购项目预算:359500.00元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1包1购买医疗责任险详见采购文件1359500.00元3595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2-02
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1
-
长沙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
长沙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