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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核实处理。9月28日,该单位做出公开答复称,经实地核查,该门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仅一名员工,且办理了健康证。该门店主要经营寿司外卖业务,偶尔会有油炸菜品需制作,因该楼栋未设置公共油烟管道,所以制作油炸菜品...
发布时间:2025-10-13
目前,该项更换工作已全面实施,已于2月5日完成更换并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单位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主干道、安置区路灯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对达不到亮化率的路段督促维护单位及时修复到位,并保持常态化巡查,全力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网群网友1769563423525”天华中路明城商务广场有摊贩占道经营。长沙...
发布时间:2026-02-06
2023年3月21日,长沙县农业农村局拟定了《长沙县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从2023年3月21日开始,截止2023年4月20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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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核实处理。7月22日,长沙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工作人员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一同实地进行走访。经过考察与分析,最终确定在长龙街道南雅星沙实验小学对面的中粮星都荟小区设置共享单车停车p点。目前,该停车p点已顺利完成设置,后续用户可...
发布时间:2025-07-28
【点评】加快推进乡镇共享单车在乡镇的落地具有重要意义。长沙县交通运输局推动共享单车服务延伸至乡镇,能有效填补乡镇公共交通短板,通过灵活便捷的短途出行服务,解决居民通勤、购物、就医等“最后一公里”难题,降低对私人交通工具的依赖,尤其为青少年和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绿色、高效的出行选择。通过优化交通资源配...
发布时间:2025-03-31
【处置】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经开区核实处理。9月4日,该单位做出公开答复称,经核实,该路段在外绿带设计中已规划垃圾桶,位于外绿带范围内距公交站台约十米处。因外绿带目前仍在封闭施工,故暂时无法投入使用。为方便市民使用,已安排施工单位在公交站旁设置两个临时垃圾桶。【...
发布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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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工作人员将不定时地开展巡查,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到位,确保该处卫生干净、整洁。“网友7448423@l”长沙县某美甲培训教学敷衍、拒不退还剩余学费。泉塘街道:经泉塘街道民生事务办核实,美甲店已与您协调一致,该门店同意退还您500元培训费,您表示认可。“网友钟某”星沙特立中学2510班教室显示屏看不...
发布时间:2026-04-03
具体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长沙县现行的优待政策如下:1.优先服务:全县公立医院均设立了“军人优先”窗口,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挂号、缴费、取药等环节的优先服务。2.医疗费用报销优待:针对住院医疗费用,我县目前对残疾军人、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执行特殊的医疗补助政策。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通...
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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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第一时间转办长沙县春华镇核实处理。8月25日,该单位做出公开答复称,经现场实地察看,花园新村新塘组居民饮用水均为井水,采用水井抽入屋顶高位水塔方式供给,随机走访查看几户居民水井水量充足,水质清澈,口感无异味,打开家用水龙头即出水。部分居民现场反映在秋...
发布时间:2025-09-08
3月6日上午,该单位作出公开答复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
发布时间:2025-03-19
长沙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