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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加处罚款、将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交罚款及申请院强制执行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会化服务的

  • 实施机关 长沙县交通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67561
  •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11-19号综合窗口(咨询窗20号);
  • 办理时间 全年,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全年,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处于正运行状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变更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以及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会化服务的

  • 实施机关 长沙县交通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67561
  •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11-19号综合窗口(咨询窗20号);
  • 办理时间 全年,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全年,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对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其他原因造成无户口的公民户口补登或恢复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15219
  • 承诺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长沙县公安局人境大厅户籍窗口或辖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高校、职业院校录取、毕业等原因迁往外省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15219
  •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长沙县公安局户籍窗口及辖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其他原因造成无户口的公民户口补登或恢复

  • 实施机关 长沙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0731-84015219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96号长沙县公安局人境大厅户籍窗口或辖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医疗卫生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环境噪声排放自动监控设备,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长沙县执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