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649个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06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5
  •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25
  • 答:(1)省内多地参保的,无需转移:省内保转移业务已全面取消,参保人在省内存在多个保账户的,只需要办理账户合并。(2)跨省多地参保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或失业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业务。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04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3
  • 答:(1)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存在两个或多个保账户的,携带身份证和保卡,前往正常参保缴费账户所属经办构办理。(2)参保人存在两个或多个身份证号码的,需前往对应的保经办构修改错误的身份证号码,再参照(1)办理人员合并。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9
  • 另外一种是由参保人通过网办平台线上操作,具体如下:职本人通过个人登入口登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步骤:进入首页,保服务→证明表单印→参保证明缴费明细印,输入需查询年月,点击查询,即生成带水印、电子证明章和二维码的参保证明。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22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1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5
  • 答:单位专管员信息变更需要前往对应经办构的线下窗口办理。线下办理流程:单位现任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保卡、《单位会保险业务委托书》《湖南人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用户告知承诺书》前往线下窗口。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