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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务文件
- 发布日期:2020-12-20
- 文号:长政办函〔2020〕 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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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生信息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6
资金领取
雨花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低保待遇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通过的下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按月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可延后至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实施网络认证的地区,低保对象应每月通过网络进行低保待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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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重大民生信息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通过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对具有本市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由人民政府给予差额补助的一种救助制度。第三条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工作的监督与核查,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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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8
政务要闻
二、完善“单人保”政策 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经本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截至今年6月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保障的有13人。三、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建立低保家庭就业帮扶渐退机制,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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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0
申请条件
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一家多户口不得多地重复申请。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3、家庭财产和实际生活水平符合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规定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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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审核程序
公示期为7天。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应自作出审核意见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并进行重新审核的,审核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政策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来源:雨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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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咨询互动
雨花区最低生活保障咨询互动渠道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有相关疑问,您可以拨打0731-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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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重大民生信息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通过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对具有本市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由人民政府给予差额补助的一种救助制度。第三条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工作的监督与核查,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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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30
民主评议和审批
经审核确认的低保人员及保障金额应在村(居)民委员会的村(居)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名册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政策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来源:雨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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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救助措施
雨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救助措施1、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慢特病、罕见病且长期服药的人员,0-16周岁未成年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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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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