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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治安)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第二章 立、分第四条 符合当地落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者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者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以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第五条 家庭...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07
  • 2.放号时间4月13日、14日、15日每天上午8:30和11:00。温馨提示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出国(境)证照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申办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14
  • 完成个人认证登录后,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指引如实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信息,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线下申请——申领人可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及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至婴幼儿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21
  • 完成个人认证登录后,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指引如实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信息,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根据需要提供有助于判定申领人和婴幼儿之间抚养关系的法定有效材料。线下申请——申领人可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及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至婴幼儿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26
  • 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籍人,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原迁出家庭因全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无亲友家庭接受其入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3-28
  • 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籍人,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原迁出家庭因全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无亲友家庭接受其入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1
  • 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籍人,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原迁出家庭因全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无亲友家庭接受其入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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