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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1)省内多地参保的,无需转移:省内社保转移业务已全面取消,参保人在省内存在多个社保账户的,只需要办理账户合并。(2)跨省多地参保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或失业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业务。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04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情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3
  • 答:(1)参保人的身份证码存在两个或多个社保账户的,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正常参保缴费账户所属经办构办理。(2)参保人存在两个或多个身份证码的,需前往对应的社保经办构修改错误的身份证码,再参照(1)办理人员合并。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9
  • 一种是以直接在手机上进行办理:以通过下载“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填写人员基本息进行注册、登,进入“页”点击“参保证明缴费明细印”择“起止时间”“截止时间”及“印险种”、体用途如“入学”进行查询,出现“个人参保证明(缴费明细)”,点击下载,下载完成后即根据需...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22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情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1
  • 答:《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的认定情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构和分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构,责令停止举办、...
    雨花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