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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充分发挥志愿者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挖掘我区社会工作服务创新案例,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模式,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委托雨花区社工总站开展了2023年度雨花区优秀社工、优秀案例、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队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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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2
教育医疗养老
答:《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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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3
答:(1)省内多地参保的,无需转移:省内社保转移业务已全面取消,参保人在省内存在多个社保账户的,只需要办理账户合并。(2)跨省多地参保的,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或失业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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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4
答:(1)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存在两个或多个社保账户的,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正常参保缴费账户所属经办机构办理。(2)参保人存在两个或多个身份证号码的,需前往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修改错误的身份证号码,再参照(1)办理人员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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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重大民生信息
答:《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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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1
重大民生信息
答:《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性侵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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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答:单位专管员信息变更需要前往对应经办机构的线下窗口办理。线下办理流程:单位现任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委托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用户告知承诺书》前往线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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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6
通知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2017年度未缴清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家排污单位予以公告催缴。下列两家排污单位我局从去年到今年已多次电话联系通知缴费,可至今仍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也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有关规定,限你们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缴清所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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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0
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阳伟军,社会组织科科长周蓉,各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社工站负责人及项目社工近50人参加。活动现场,与会领导为2023年度雨花区优秀社工、优秀案例、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团队进行了颁奖,优秀社工代表彭奇缘、优秀志愿者团队代表美奥口腔做典型发言。雨花区民政局副局长阳伟军对获奖人员给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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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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