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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纳,或通过上述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纳。也可通过湘税社app及湘税社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掌上渠道纳。参登记依旧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07
  • 二、芙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现状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加剧转型、人口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的背景下作出的政策安排。在省市区三级政府工作部署下,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新形势下,甚至面临着更为严峻的...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09
  • 属于应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转移至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本人自愿并同意补原试点期间应或未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的,由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规定向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以下简称“省社局”)申请补。四、省本级原试点参单位或个人逾期未申请个人缴费确...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16
  • 鉴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尚未公布,为方便参单位和个人及时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不影响待遇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缴费和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10
  •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在参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选定缴费基数的20%。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2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1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精神,现就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1
  •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并核算养老待遇;也可以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2
  • 详情请见附件。芙蓉区残联2021年5月28日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28
  • 答: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为自愿参。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