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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 文件类型: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2-02-11
- 文号:湘人社规〔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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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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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11月养老保险未到账
2021-12-03
属于应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转移至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本人自愿并同意补缴原试点期间应缴未缴或未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的,由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湘人社发〔2017〕17号文件规定向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申请补缴。四、省本级原试点参保单位或个人逾期未申请个人缴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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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6
鉴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2022年度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尚未公布,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不影响待遇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缴费和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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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0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在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选定缴费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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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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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精神,现就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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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1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并核算养老待遇;也可以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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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2
详情请见附件。芙蓉区残联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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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8
答: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为自愿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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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0
湘社险函〔2020〕12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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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7
养老保险
1.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答:(1)“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2)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政务大厅办理;(3)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完成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答:(1)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者“湘税社保”app缴费;(2)通过农业银行、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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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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