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748个

  •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芙蓉区人社局定于2024年10月16日,开展人社部门现场集中接访,重点接待养老保险、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政策咨询类信访突出问题。长沙市芙蓉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将参加接访,欢迎广大群众理性有序信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集中接访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14
  • 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身份证或居住证发放部门对应层级的县市区社经办机构停。特别说明:港澳台居民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请先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9
  • 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身份证或居住证发放部门对应层级的县市区社经办机构参。注意:超过退休年龄且未缴满15年的市民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经办机构线下窗口办理。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3
  •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29
  • 答:可以通过“湖南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湖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和“智慧人社”手机app等渠道自主进行线上认证;也可以前往就近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26
  • 根据《长沙市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暂时行办法的通知》长残联发[2010]28号文件要求,经社区(村)、街道上报,区残联审核,2022年度符合长沙市城镇残疾个体工商养老保险补贴共10人,现予公示。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27
  • 答: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也就是说,原来在单位里参,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9
  • 答: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一年内至少要成功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两次之间不超过12个月。超过认证周期未认证或认证未成功的,社业务系统将会自动停发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通过资格认证后,从认证成功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2
  • 答:每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长沙县为281元每人每月,其他县市区为276元每人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为参人员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每增加1年,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31
  • 答: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死亡次月起停发城乡居待遇,其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目前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140元。
    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