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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122期)
具体要求是: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至每间客房,而在客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并在总服务台和客房内予以提示,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配送,2010年1月1日前改为有偿消费(须明码标价,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旅行社在组团出行前向客人倡导自带有关日用品、在接待外地团队时提前向组团社说明: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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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2
当前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已全面铺开,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节约资源的氛围,树立资源有限的观念至关重要。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牙膏、牙刷、梳子、拖鞋等一次性日用品,既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又能充分体现我市市民的良好素质。此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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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宣传并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由长沙市经委牵头(具体由长沙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3月1日起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所提供一次性等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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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cscr-2014-00027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14〕30号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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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二、由市经委牵头(具体由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三、市能源执法队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要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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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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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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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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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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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9-03
cscr-2011-07001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旅社招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长公通[2011]67号长沙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执法大队:为配合长沙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长综治委[2011]17号《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无证经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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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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