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6893个
第02期(总第122期)
旅行社在组团出行前向客人倡导自带有关日用品、在接待外地团队时提前向组团社说明:请客人自带日用品。同时,倡导市民入住宾馆尽可能自己携带有关日用品。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宣传并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三、开展绿色饭店评定活动在宾馆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绿色饭店评定活动。根据绿色饭店评定...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2
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宣传并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由长沙市经委牵头(具体由长沙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3月1日起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所提供一次性等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6
3月1日起,将由市经委和市能源办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单位停止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市能源执法队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予...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2-16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各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一次性日用品实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强行捆绑销售。二、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能源局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31
cscr-2009-00012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09〕22号为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简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9-06-16
政务动态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31
政务动态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18
政务动态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20
政策解读
建立覆盖全市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的全生命周期政务数据治理体系,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健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房产房屋、城市部件、电子证照、经济运行等基础库,建设政务服务、教育科技、交通管理、文化旅游、金融信息、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主题库,推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建设公共数据...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3
政务动态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7
-
长沙市人民政府
加载中
长沙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