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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122期)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宾馆、酒店、招待所、旅行社及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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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2
此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经市经委和市能源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正式出台。3月1日起,将由市经委和市能源办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提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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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从2009年3月1日起,我市的宾馆、酒店、招待所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至每间客房,而在客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并在总服务台和客房内予以提示,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配送,旅行社在团队出行前就应向客人倡导自带有关日用品、在接待团队时也应提前向组团社说明:请客人自带日用品。同时,倡导市民入住宾馆尽可能自己携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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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cscr-2014-00027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14〕30号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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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cscr-2009-00012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09〕22号为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简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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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16
特色街镇
邻居互为客户,搭档制造网红“不出楼”标星立场青创空间,132号栋5楼,走出透明的迷你电梯,一间裸露水泥墙底色的“loft风”办公室,便是江湖人称长沙“网红店制造机”的“草稿纸”空间设计机构。“别人当网红,我们造网红。”“草稿纸”创始人、设计师李菁淡定地说。那么,在这魔幻风的老楼里,网红又是如何“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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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2
回应关切
此次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长沙理工大学、长沙市妇联联合主办,长沙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天心区税务局承办。“我获得的奖学金需要缴税吗?”“校外兼职的收入也要缴个人所得税吗?”“我现在正在实习,实习期间的工资也要缴税吗?”税务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实习所得的劳务报酬进行年度汇算。同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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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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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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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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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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