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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122期)
具体要求是: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至每间客房,而在客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并在总服务台和客房内予以提示,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配送,2010年1月1日前改为有偿消费(须明码标价,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旅行社在组团出行前向客人倡导自带有关日用品、在接待外地团队时提前向组团社说明: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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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2
根据国家旅游局“绿色饭店”评定标准,把减少一次性日用品使用量纳入评分考核内容,以此作为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新规定的切入点。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迅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树立节能、环保、绿色的消费理念,开展“限制使用一次性日用品,节约资源,降低环境污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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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宣传并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由长沙市经委牵头(具体由长沙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3月1日起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所提供一次性等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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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cscr-2014-00027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14〕30号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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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二、由市经委牵头(具体由市能源办负责),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督促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停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三、市能源执法队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要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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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16
回应关切
“我获得的奖学金需要缴税吗?”“校外兼职的收入也要缴个人所得税吗?”“我现在正在实习,实习期间的工资也要缴税吗?”税务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实习所得的劳务报酬进行年度汇算。同时向同学们赠送了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税务问题。本次税校共建活动是“湘女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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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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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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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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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2
cscr-2011-07001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旅社招牌设置工作的通知长公通[2011]67号长沙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执法大队:为配合长沙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长综治委[2011]17号《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无证经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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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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