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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期(总第122期)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宾馆、酒店、招待所、旅行社及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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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2
此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知》经市经委和市能源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正式出台。3月1日起,将由市经委和市能源办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对全市宾馆、酒店、招待所提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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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从2009年3月1日起,我市的宾馆、酒店、招待所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至每间客房,而在客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并在总服务台和客房内予以提示,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配送,旅行社在团队出行前就应向客人倡导自带有关日用品、在接待团队时也应提前向组团社说明:请客人自带日用品。同时,倡导市民入住宾馆尽可能自己携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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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6
三、市能源执法支队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告的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公开曝光。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酒店、宾馆、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五、本通告自2014年8月25日起实施。长沙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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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1
cscr-2009-00012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场所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的通告长政发〔2009〕22号为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招待所及相关单位切实减少因过度使用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日用品(以下简称一次性日用品)所造成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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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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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30
往期回顾
最近,细心的长沙市民可能会发现,市内不少建筑换上了崭新的门牌,在原有蓝底白字的门牌上还多出了一个小小的二维码。通过手机扫码,即可接入长沙二维码标准地址服务平台,不仅可清晰地了解这个地方具体的地址信息,甚至一些古老街巷的悠久历史也“一目了然”,同时还可接入各类政务服务应用,享受办事办证便利。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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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29
第08期(总第90期)
附件:长沙市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地址、办公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长沙市信访工作机构通信地址、办公电话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办公电话邮政编码长沙市信访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机关大院8666239410013芙蓉区信访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46833284100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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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14
同时,新区提出实现“六个倍增”,即实现创新平台总量倍增、r&d经费总量倍增、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率倍增、高新技术企业数倍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倍增、人才总量倍增,聚焦把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化为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强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创新体系重要战略支点,努力在服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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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9
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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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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