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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2026〕31号各市州农业村局: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湖南省农业村厅2026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30
  • hnpr-2026-13008环发〔2026〕54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农业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农业村局:为强化全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生态环境厅联合农业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监...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26
  • 农业违法案件线索投诉举报电话
    各市州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受理电话如下:1.长沙市农业综合执法局:0731—89728970    2.株洲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0731—28682303    3.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0731—55855089&ens...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29
  • 6月17日,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主办、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执行的“直工惠健康”夏季专场活动在湖南省农业村厅举办。活动采用“理论宣讲互动体验文化品鉴”的模式,聚焦夏季养生主题,为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送上一站式中医药健康服务。本次活动由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向...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18
  • 三、严格落实“凡晋必下”要求根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改办〔2020〕4号)要求,凡是在、市级事单位工作的专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技术职务以来至申报参评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前,须到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村部门或涉经营主体服务1年以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22
  • 三、严格落实“凡晋必下”要求根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改办〔2020〕4号)要求,凡是在、市级事单位工作的专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技术职务以来至申报参评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前,须到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村部门或涉经营主体服务1年以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22
  • 各级农业村部门要建立完善主体名录,督促指导产品生产企民专合作社、从事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开具主体”),充分利用“智慧”小程序,对蔬菜、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六类产品,依法依规规范开具使用电子合格证。鼓励户开具合格证,扩大合格证覆盖面,实现手机一键开...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04
  • 各级农业村部门要建立完善主体名录,督促指导产品生产企民专合作社、从事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开具主体”),充分利用“智慧”小程序,对蔬菜、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六类产品,依法依规规范开具使用电子合格证。鼓励户开具合格证,扩大合格证覆盖面,实现手机一键开...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6-04
  • 近日,湖南省农业村厅权责清单正式印发实施。作为全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单位,此次清单发布进一步厘清厅权责边界,为规范履职、优化服务提供清晰指引。按照委编办试点工作部署,农业村厅全面梳理200多部涉法律法规、规章等基础资料,经多轮编制修改,形成厅本级权责清单203项、全农业村系统“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5-19
  • 联〔2026〕36号各市州农业村局、党委编办:《湖南省农业村厅权责清单(2026年版)》已报委编委审定,现予印发。湖南省农业村厅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4月29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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