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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府,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管理法》(州发〔2013〕15号)及《中共花垣县委、花垣县人民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花发〔2013〕8号),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用好财政资金,倡导厉行节约、依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县部分财政...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29
  • 各乡镇人民府,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管理法》(州发〔2013〕15号)及《中共花垣县委、花垣县人民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花发〔2013〕8号),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用好财政资金,倡导厉行节约、依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县部分财政...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17
  • 民乐镇自2012年施行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以来,积极实行以群众意见为主的小项目投工程。经各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实施,从2012年到近期,完工的项目有响水村、潮水村、田家村人饮工程和坝务村垃圾填埋场、洞乍村的水渠工程,以及正在施工中的谷哨村的人饮工程。共计投入资金60万元,人力1100人次。经一事一...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9-10
  •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管理法、务制度、会计核算料;(八)审计报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处决定;(九)其他相关材料。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一)资金管理,包括市(县)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基础数据是否...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4
  •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3
  • 各住房公积缴存用户:为做好住房公积年终会计决算,我中心于2018年1月1日-20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转移、并户、支取、贷款发放及回收等业务,住房公积贷款的受和审核业务可通过人工办理,但不能在业务系统中录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管理中心2018年1月3日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12
  • 文件通知
    收养登记办理所需料:1、收养申请报告;2、捡拾弃婴(儿童)情况报案证明;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4、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5、收养人健康证;6、送养机关经人照片1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流程:1、受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书;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8
  • 今年4月,该县还成立“农村供水工程总公司”,通过县府授权的形式,依法管理全县以国家投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同时,该县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水体污染责任单位出,受益群众出力,民营本以个人入股方式建设水厂,各部门帮扶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了资金的投入。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6-07-11
  •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17
  • 同时,县财政每年拿出1400多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求,严格建设管理,狠抓施工管理、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有力保证了工程质量标准。
    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8-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