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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3
  •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摸清设备底数。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落实,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企业、数量、类别等进行地毯式摸排,进一步摸清全县特种设备底数,确底数清、情况明。二要聚焦重点领域,确每台设备责任到人。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6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构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条约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26日起中止永丰街道湄水湾居委会卫生室与我中心签订的医服务协议。           &...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5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构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条约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26日起中止永丰街道湄水湾居委会卫生室与我中心签订的医服务协议。           &...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5
  • 内需扩量提效攻坚【已归档2026-03-0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7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金融监管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定的针对性,持续加大对民间投资项...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16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定点医疗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3款之约定,经研究,自2026年2月3日起,延寿堂诊所与双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签订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后,参人在该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基金不予支付。     &e...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2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定点医疗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3款之约定,经研究,自2026年2月3日起,延寿堂诊所与双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签订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后,参人在该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基金不予支付。     &e...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2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定点医疗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3款之约定,经研究,自2026年1月31日起,众康诊所、永丰街道天青社区卫生室(职工门诊个账)与双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签订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后,参人在相关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基金不予支付。 &ensp...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定点医疗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3款之约定,经研究,自2026年1月31日起,众康诊所、永丰街道天青社区卫生室(职工门诊个账)与双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签订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后,参人在相关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基金不予支付。 &ensp...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 根据《2025年度娄底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构服务协议》第一百一十条约定,金开街道土桥村卫生室(职工个账)医协议中止超过180日未提出继续履行医协议的申请,与我中心签订的医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ensp...
    双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