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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6
  • 一是明确参保对象。本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本籍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口。二是明确缴费标准。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其中“三无员”、“五户”、“优抚对象”、“社会...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6
  • 娄星医发〔2021〕9号各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娄底市医疗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娄医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3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9
  • (三)个缴费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医缴费标准为320元/。(四)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对特困加居民医的个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照执行),对低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口监测范围的困难员、乡村振兴部门...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1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30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7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08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9
  • 娄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