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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鼓励耕地合法流转。鼓励单位或个人承包耕地,加快耕地流转步伐。对于外出务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作确有困难的农户,乡、村两级要积极引导其签订托管协议,将耕地流转给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集中经营,或与发包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托管经营,确保耕地不抛荒。三、加强政策性补贴管理。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
    发布时间:2011-06-01
  • 二、鼓励耕地合法流转。鼓励单位或个人承包耕地,加快耕地流转步伐。对于外出务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作确有困难的农户,乡、村两级要积极引导其签订托管协议,将耕地流转给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集中经营,或与发包单位签订协议,实行托管经营,确保耕地不抛荒。三、加强政策性补贴管理。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
    发布时间:2011-06-01
  • 发布时间:2023-01-11
  • 发布时间:2023-01-11
  • 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至6月10日将《辰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辰溪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公示版,并且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1.未接到相关反馈电话。2.未接到相关反馈邮件。
    发布时间:2023-06-13
  • 撤离工程红线区域内除施工以外的所有人员;清理、转移工程红线区域内各类船只、物资设备、堆放物及农作物。2.工程施工期间,在工程红线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继续从事生产作业、种、捕鱼、采石、采砂、放牧、游泳、游玩等一切与工程无关的活动;要做好家养牲畜管理,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聋哑人员,积极引导人...
    发布时间:2017-10-16
  •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8日辰溪县老城棚户区房屋改造征收及奖补暂行办法为加快辰溪老城棚户区提质改造步伐,全面改善老城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根据《国有土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辰溪县国...
    发布时间:2016-08-24
  • 第四条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城市规划区外农民建房,占用宅基的村内空坪闲的每户不得超过180m2;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30m2;因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10m2。不论新建、扩建和改造,均不得超过规定的宅...
    发布时间:2018-01-09
  • 二、非法占用土非法占用耕地、林等农用,改变被占用土用途,造成耕地、林等农用大量毁坏,具有下列情形的之一,依法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刑事责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面积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面积十亩以上的;非...
    发布时间:2016-06-02
  • 三、主要措施1.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用、抛荒耕地现象。加快推进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辰溪县农村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促进农村土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按照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
    发布时间:2011-01-05